◆
采购公告
乐山市实验幼儿园本着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拟对乐山市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乐山市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定点采购供应商采购项目,为大米、菜籽油、面条,鲜猪肉、牛肉,水果,蔬菜,点心,家禽,水产及副食品类,桶装水等定点采购供应商。项目总共分为9包,每包采购1家供应商。
采购项目名称
乐山市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JQXS-2018-025号
公告类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
采 购 人
乐山市实验幼儿园
公告日期
2018年07月10日
最高限价
本项目无预算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金桥鑫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9个包
各包的描述
详见附件
供应商参加招标采购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包.大米、面条、菜籽油供应商应当具备:
1.1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1.2供应商非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同时提供产品制造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1.3以书面形式提供安全责任承诺书;
1.4承诺2015年至今无质量安全事故。
2包.猪肉、牛肉供应商应当具备:
2.1具有鲜肉销售的经营范围;
2.2以书面形式提供安全责任承诺书;
2.3承诺2015年至今无质量安全事故。
3包.蔬菜供应商应当具备:
3.1具有蔬菜种植或蔬菜销售相关的经营范围;
3.2以书面形式提供安全责任承诺书;
3.3承诺2015年至今无质量安全事故。
4包.点心供应商应当具备:
4.1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4.2供应商非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同时提供产品制造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4.3以书面形式提供安全责任承诺书;
4.4承诺2015年至今无质量安全事故。
5包.家禽类供应商应当具备:
5.1具有销售生鲜家禽产品的经营范围;
5.2以书面形式提供安全责任承诺书;
5.3承诺2015年至今无质量安全事故。
6包.水产类供应商应当具备:
6.1具有销售生鲜水产类产品的经营范围;
6.2以书面形式提供安全责任承诺书;
6.3承诺2015年至今无质量安全事故。
7包.副食品类供应商应当具备:
7.1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7.2供应商非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同时提供产品制造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7.3以书面形式提供安全责任承诺书;
7.4承诺2015年至今无质量安全事故。
8包.水果供应商应当具备:
8.1具有水果销售相关的经营范围;
8.2以书面形式提供安全责任承诺书;
8.3承诺2015年至今无质量安全事故。
9包.桶装饮用水供应商应当具备:
9.1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当地食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需包含瓶(桶)装饮用水类);
9.2供应商为非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当地食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提供产品制造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预包装食品;
9.3以书面形式提供安全责任承诺书;
9.4承诺2015年至今无质量安全事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本项目允许具有资格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组织形式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工作日现场发售(购买时请带上单位介绍信、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及U盘)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8年07月11日至2018年07月17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止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500元,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时请自带U盘)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四川金桥鑫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平江东街17号5楼,车检中心旁5楼)。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北京时间2018年07月20日09时00分至2018年07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
北京时间2018年07月20日09时30分。
评审时间
北京时间2018年07月20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
四川金桥鑫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平江东街17号5楼(车检中心旁)。
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交纳方式
金额:¥5000.00元;
收款单位:四川金桥鑫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滨江支行;
银行账号:2306 3941 0910 0058 034;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达以上账户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18日上午12时。
备注栏注明:“(JQXS-2018-025-X包)保证金”。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山市实验幼儿园
地 址: 乐山市实验幼儿园
联 系 人:陶老师
联系电话:0833-260352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金桥鑫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平江东街17号5楼【车检中心旁】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33-2183887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备 注
以正式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