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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山市实验幼儿园高新区分园 2018年春季招生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09   文章来源:乐山市实验幼儿园   点击次数:5109

    乐山市实验幼儿园高新区分园

    2018年春季招生公告

    一.招生须知:

      乐山市实验幼儿园高新区分园于2017年5月由乐山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和乐山市教育局签约挂牌成立,隶属乐山市实验幼儿园幼教集团,属于公办性质幼儿园,位于乐山高新区车子镇桔荷路388号,2017年11月1日正式开园。根据就读信息登记调查,现正式开启2018年春季幼儿报名工作。 

    二.招生范围:

    1.幼儿的户口所在地在高新区车子镇和安谷镇。

    2.幼儿户口不在高新区,父母在高新区购买了商住房。

    3.幼儿户口不在高新区,父母在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工作。

    4.幼儿户口不在高新区,但在高新区车子镇或安谷镇居住,且已取得高新区居住证。

    招生年龄:小班:2013年9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中班: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     

    大班: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

    各班名额有限,报满即止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  12月8日在乐山市实验幼儿园网站(http://www.lssyey.com)和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lship.gov.cn)同时发布招生公告,并张贴在乐山市实验幼儿园高新区分园大门口。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请于12月18日——22日带上幼儿及以下资料到市实幼高新区分园报名、缴费,完清新生报名手续。

    1)幼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户主及幼儿信息)

    2)如幼儿户口不在高新区,父母在高新区购买了商住房,需提供:幼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户主及幼儿信息),以及幼儿父母在高新区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如幼儿户口不在高新区,父母在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工作需提供:幼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户主及幼儿信息),幼儿父母与高新区企业签订的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近半年内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凭证(由社保局开具);如是行政事业单位,请出具单位证明。

    如幼儿户口不在高新区,在高新区车子、安谷两镇居住,需提供:幼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户主及幼儿信息),以及派出所颁发的高新区(车子、安谷两镇范围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幼儿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幼儿体检合格报告(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

    备注:家长需保证幼儿报名信息(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等)真实无误,若有伪造、篡改幼儿户口信息等问题出现,将不予录取。

    四.收费标准:

    按照乐山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保教费全期2000元、伙食费全期1770元(两餐两点),合计3770元                      

    招生咨询电话:  

       0833——2598018(招生办)     0833——2596742(门卫) 

    乐山市实验幼儿园高新区分园欢迎你!

                               乐山市实验幼儿园高新区分园

                2017年12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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